人文学部各学院:
根据浙大发人〔2006〕18号《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推荐申报“紫金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对象和条件
1.进校不满3年、从事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当年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资助标准
紫金计划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类,重点资助为10万元、一般资助为5万元。每人限获一次资助,资助期为2年。
三、申报及推荐材料
每位候选人应填写《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拟开展主要工作的思路提交给各学院人事科。请人文、外语、传媒各学院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
四、其他
审批程序、经费管理等按浙大发人〔2006〕18号文件办理。
附件:
人文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