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1912-1992),本名胡鼎新。江苏盐城人。新闻工作者、中国共产党新闻出版事业和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人之一、政论家。1933年至1935年在浙江大学外语系学习。1941年2月起任毛泽东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1948年后任新华通讯社社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新华社社长,新闻总署署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顾问、名誉院长,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等职。曾参与起草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主要著作有:《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胡乔木文集》、《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