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7〕52号】文件的精神和《浙江大学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部今年职称评审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二、单位审核
各学院首先要审核申报者的资格条件,然后结合证明材料对申报人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任职条件文件中相应学科的“教授、副教授任职条件”判断申报人员是否满足任职基本条件。
如申报人未满足任职基本条件需要申请业绩破格申报,或突破再次申报规则申请再次申报,其申报资格由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决定,到会人数须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到会人数四分之三的,方可申报。
三、材料公示
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者名单及业绩材料从申报系统直接导出,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公开监督。
四、初选
申报人所在党支部和学院分别组织民意测评和述职测评。申报人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民意测评,内容应包括师德师风和业绩贡献等方面。最后学院根据述职测评结果和党支部意见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初选通过人员方可进入同行专家通讯评审。
五、通讯评审
学部负责申报人申报材料及代表性成果的送审工作,并委托境内、外同行专家鉴定。每位申报者送审意见回收份数不少于10份。若评审结果同意数低于80%的,原则上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同行专家评审意见三年有效。送审材料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会议评审
1. 中评委会议
学部将邀请两位外单位专家参加各学院中评委会议。在中评委会议上,建议所有的申报者都要在会上述职。评委们认真审阅申报人业绩材料,听取党支部民意测评意见、述职测评结果、同行专家评价意见,并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投票通过者将被推荐到学部高评委进行评审。
2.高评委会议
学部高评委由学部学术委员会成员21人和学校人事处推荐的2~3名外学部专家组成。高评委会议将安排在各院系中评结果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之后。在高评委会议上,教授申报人和各学院竞争学部调剂名额的副教授申报人应到场述职,时间5分钟(不含问答环节的3分钟)以PPT的形式介绍自己研究情况、学术贡献以及未来的研究计划等,而其它副教授申报人(院系保障名额)不需要在高评委会议上述职。各学院分别介绍各学院中评委会议情况,重点介绍有争议和其它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
评委们阅读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业绩材料、党支部民意测评意见、述职测评结果、同行专家评价意见以及学院中评委会议的投票结果,经充分讨论评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高评委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上报给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审定。
3.投票规则
根据学校规定,各级评审组织在召开评审会议时,评委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出席,其评审结果方为有效。差额投票表决的,赞成票数不少于参加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方为通过;不限额投票表决的,赞成票数不少于参加会议成员的四分之三方为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
七、关于申诉、投诉和举报
有关学部所属各学院在高校教授、副教授评审过程的申诉、投诉及举报均由学部办公室受理。电话:88981209 地址: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203-2
人文学部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