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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进宝在浙江省委组织部讲《中国历史上的吏治》

编辑:admin 时间:2019年03月29日

应浙江省委组织部的邀请,浙江大学派人文学院历史学系主任刘进宝教授赴浙江省委组织部,于2019325日下午给广大干部作了“以史为鉴,选贤任能――中国历史上的吏治”的学术讲座。

201811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中国历史上的吏治举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拓宽用人视野,激励干部积极性,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本次讲座从“我国历史上主要的吏治思想”、“我国历史上选官用人的主要措施”、“历史上官吏的主要管理机制”和“我国历史上选贤任能的主要启示”四个方面展开,重点分析了历史上选官的标准:在以德为先的前提下重才。德才兼备,方堪重任。德以修养为主,才以吏能为主。同时还要人尽其才。如何选人、识人、用人与制度不可分,但与领导者的个人智慧、判断有很大关系。同一制度下,有的领导者善于选人用人,有的则不能。

讲座中刘进宝教授还强调:历史上的选官制度主要选的是官,各级行政机构的办事人员都是吏。吏的职能是文牍处理、迎来送往、协助长官处理事务、承担各级官府的职役等。如任职回避制是针对官的,而吏却一定要用本地人,因为它熟悉本地社会。

另外,没有大的功劳也没有大的过错是一般人才的特点,稳定用人就是保持绝大多数一般人才的稳定。因此。对于那些没有功劳者也会以“功次即年资的形式获得提拔任用,功次制度保障了官僚队伍的稳定性。

刘进宝教授的讲座内容全面,史料翔实,分析到位,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赞扬。讲座结束后,省委组织部还专门征询刘进宝教授的意见,要将其讲座的PPT放在省委组织部的内网上,供大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