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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十三届“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文史哲研究的发展现启动第三十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的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出版资助

        申请出版资助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每部著作资助额为2-5万元人民币;获资助之著作正式出版时,须在封面、扉页或后记中写上本书出版承蒙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资助之类文字。所申请的著作书稿须属于文史哲研究领域,社科类著作书稿不在资助范围内。获得资助的书稿,原则上要求在一年内出版。博士后均以教师身份申报。

        申报所需材料:

        1.《浙江大学董氏出版资助申报表》(附件1一式份及电子版;

        2.著作书稿一部。

、青年学术交流活动资助

资助浙江大学从事文史哲研究领域的青年学者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形式包括:学术沙龙、学术讲座等,原则上每项活动资助0.3-0.5万元。

获资助的活动,须制作宣传海报并在显著位置标注“董氏文史哲青年学术沙龙”字样,同时向基金办公室提交海报、新闻稿等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浙江大学董氏青年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报表》(附件2一式份及电子版。

三、博士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资助人文学部博士生于20267月—20276月期间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的部分费用,视申报情况确定资助人数和额度。

原则上每人资助上限为1.5万元。获资助后,如改变会议内容、地点等,需重新申请。会议结束后应向董氏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一份(包含参会内容、照片等),并办理报销事宜。【获资助的博士生需按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否则无法报销

申报所需材料:《浙江大学董氏博士生国际会议资助申报表》(附件3)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需附会议邀请函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由学院审核后返还。

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学院科研科,学院科研科于202658(周)前将材料汇总后交董氏基金办公室(设在人文学部办公室)。

董氏基金办公室联系人:解雯

联系电话:88981210

邮箱:xiewen@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董氏出版资助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董氏青年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董氏博士生国际会议资助申报表.docx

       附件4:浙江大学董氏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浙江大学董氏青年学术交流活动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6:浙江大学董氏博士生国际会议资助申报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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